有关依据:《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推广实行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的通知》(鲁安监发〔2014〕36号)、《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》(安监总管三[2012]103号)、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(2017版)》、《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》DB37/T 2882-2016、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》、DB37/T 2882-2016和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》GB/T 33000-2016。
我单位现场检查专家涵盖化工危险品、机械加工、物流运输、人员密集场所、商贸场所、粉尘防爆、涉氨制冷、用电安全、特种设备、有限空间、等各专业,可为企业开展生产现场相应要求的各个方面的安全专业服务。